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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手机充电器:小物件中的大浪费
文章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3-04-24  |  【 】 【打印】 【关闭】  |  浏览:

多年来,手机等移动信息产品的电源适配器都是企业自行决策,样式五花八门。从充电电路、封装、连线到接口,几乎每家企业都有自己的设计,即使是同一家企业的同一品牌,也要造出许多不同的形状或大小来。再加上电压、电流等其他参数数不清的变化,用户很难有机会重复或共用某款电源适配器。
  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11月底,中国移动电话用户数已经超过11亿户。以每个用户平均3年更换一部手机计算,每年被替代的手机将达3亿-4亿部,这就意味着,每年随着手机的更新换代,原本可以继续使用的3亿-4亿个充电器也被丢弃了。一部手机充电器的价格约在50元至150元不等,以均价100元计算,每年300亿-400亿元就白白浪费了,而且还会产生上万吨的电子垃圾。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田静便将关注的目光锁定在手机充电器上。在他看来,这种小物件也会造成大浪费,尽快统一手机充电器标准已刻不容缓。
  据田静介绍,我国在2007年6月14日开始实施首部手机充电器行业标准,提出手机充电器采用“电源适配器+线缆+手机”的三段式结构,统一了充电器侧接口,并以产业检测认证的方式,引导部分中小企业走向了“标准”。
  “虽然有人称之为‘国家标准’并希望就此‘结束手机充电器被迫淘汰的局面’,但事实上它仅仅是一个行业性的推荐标准,对市场并没有太大的约束性作用。”田静说。
  2009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这个标准进行修订,将手机侧的充电/数据端口统一到了3种的接口,并以此为框架内容,主导起草了国际电联ITU的标准提案《通用移动终端及其他ICT设备的电源适配器和充电器方案》,于2009年10月通过。
  “但遗憾的是,又是三年过去了,我国手机充电器的乱象并没有得到彻底扭转,反而随着移动信息终端的发展越加严重了。”田静说。因此,他建议尽快将行业标准升级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进一步将手机侧的接口统一,并与国际电联、国际电工组织(IEC)等国际标准相统一。
  “新的强制性标准应为我国电子信息市场的准入门槛,不分国内、国际的产品,在指定的时限内必须完成标准化设计或改造,否则不许进入我国市场。对于相对成熟的手机充电器产品可以先行实施,其他移动信息终端产品可以给一到两年的过渡期。电子产品更新快,这个时间是完全可能实现的。”田静表示。
  田静同时认为应定个三年的目标,即到2015年,实现手机(移动信息终端)和充电器(电源适配器)分离销售,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购买充电器。国家鼓励专业企业,对现有的手机等充电器进行回收利用或处理,以尽可能减少浪费和污染。 

(来源:人民政协网2013-3-25,作者:王菡娟,网址:http://epaper.rmzxb.com.cn/2013/20130325/t20130325_4906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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